3月30日至4月1日,庄浪县文物局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和基层文保员申请,组织局机关、博物馆负责人以及文博专业人员对重点项目和乡村建设工程进行实地勘察,先后对高速公路涉及的朱店镇“李家乐楼遗址”,水洛镇“香盘嘴遗址” 和赵墩乡金属矿探矿区域“塬坡洼遗址”进行了实地勘察,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科学严谨的实行范围划定和技术支持,对于难以避让的一般文物点,经申报省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由省考古研究所勘探并进行发掘,对于乡村建设工程划定了施工安全区域和控制线,避免了文物遗址的破坏和文物流失。庄浪县将采取定期巡查和文保员定点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强野外文物安全监管。
庄浪县属全省文物大县,不可移动文物极为丰富,全县共有从旧石器时代至明清时期遗址计410多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处两个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63处;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233处。近年城乡建设飞速发展,为确保不可移动野外文物安全,解决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庄浪县全面公开公示了文物遗址和保护范围,在各项规划评审环节,都提交文博机构严格审核,将文物保护依法纳入城乡规划。县文物局在严格遵循文物法规的基础上,以文物档案为依据,博物馆专业人员全力配合,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建设项目在设计环节就进行文物遗址安全审核,合理合法的解决了工程建设和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了文物保护和经济建设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