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落实好全国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及《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2016—2018年)”的通知》要求,认真实施《甘肃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加大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惩治力度,以检查促落实,庄浪县博物馆举办《甘肃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专题培训,组织全县文保单位文保员和馆内职工学习贯彻省、市文物局文件精神。
培训会上,张建军馆长首先传达省文物局甘文局安发[2018]文件精神,要求各文保单位文保员高度重视、按期开展自查,确保文物安全;其次,集中学习《甘肃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加强了文保员的文物安全法规的学习;最后,张建军馆长和文保员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发放了省级文保员文物保护经费。
通过此次培训,强化了文保员文物保护法规的学习,靠实了文物保护责任,确保了《甘肃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落地实施、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得到依法治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