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博物馆理事会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和《博物馆条例》有关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改革任务,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博物馆体系和博物馆管理体制,促进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提升,进一步推动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的各项决策和建设,强化博物馆的公共性、增加管理的公开透明度,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推进博物馆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博物馆理事会建设的要求,结合国有博物馆改革、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改革、免费开放等工作,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总体思路,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博物馆的章程开展工作,不断加大理事会参与决策管理的深度和广度。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初步建立博物馆理事会,逐步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规范合理的现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首先完善其建议、咨询、指导、监督职能,循序渐进,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加大理事会参与决策管理的深度和广度。
三、工作原则
(一)政事分开,转变职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创新管理方式,实现政事分开。建立和完善以理事会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架构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把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具体管理职责交给理事会。充分发挥理事会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博物馆的基本制度设计,明确博物馆理事会的设置基本标准和基本权限。博物馆理事会建立后,博物馆主管部门主要履行监督、宏观政策制职责,博物馆的管理制度与规章经理事会决议后向主管部门备案。
(二)突出主体,重在治理。坚持解放思想,着力创新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保障博物馆机构作为法人单位在人事和财务方面的合法权益,明确理事会在重要核心管理人员的人事选拔、任命和聘用,对博物馆财政预算的审核、预算执行的监督、社会资金的筹措等方面的职责。
(三)坚持公益,提高效能。坚持强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四、主要内容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完善“四个一”(建立一个理事会、配备一个管理层、制定一个章程、完善一套制度),在博物馆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为主要构架的治理结构。
(一)建立完善决策监督机构。博物馆理事会是博物馆的决策和监督机构,庄浪县博物馆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的不同,探索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还可探索单设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
理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博物馆的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拟定和修订本单位的章程;拟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审议和决定本单位重大业务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审议本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审议和批准内部职工的收入分配方案;听取并审议管理层工作报告;监督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1、理事会构成。庄浪县博物馆理事会应由县委宣传部、县文体管理中心、县博物馆、群众代表组成。理事会人数为9人。理事会理事长1人,理事8人,其中博物馆理事4人,县委宣传部理事1人,文体管理中心理事1人,群众理事2人,理事长直接由文体管理中心任命,由---担任。
2、理事产生方式。庄浪县博物馆理事的产生是以公平公开、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按照理事的来源,采取相应的方式:(1)代表政府部门或文物主管部门的理事由政府部门或主管部门委派;(2)博物馆的党政班子成员及其他职位负责人确定为当然理事;(3)代表服务对象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理事通过推选产生。理事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道德水平、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博物馆业务,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理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3-5年,可以连任。
根据庄浪县博物馆特点和工作需要,理事会下设咨询委员会,负责为理事会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委员会成员的具体职能、选聘办法和权限由理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并予以公示。
3、理事权利和义务。按照博物馆章程的有关规定,理事享有下列权利:参加理事会会议,并对理事会决策事项进行表决;对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状况;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会议提出议案或罢免建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理事必须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时出席理事会会议;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决策;不得凭借理事身份,从博物馆牟取个人不当利益或领取作为理事的报酬,因履行理事职责所需的相关补贴,按照本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理事长除履行理事的一般职责外,还承担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代表理事会签署理事会决议和有关文件,检查理事会决议实施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理事会议事规则。理事会实行会议制和票决制。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照博物馆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每年不少于两次。理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理事长指定的理事召集和主持会议。理事会决策实行票决制,一人一票,不设权重差别,属于理事会决策范围的一般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重要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涉及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后提交理事会研究决定。如有需要,理事会可以邀请职工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
(二)建立完善执行机构。管理层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由博物馆党政班子成员组成,向理事会负责,按照事业单位章程和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履行理事会决议;拟定业务活动计划;组织开展业务活动;管理本单位财务和资产;一般工作人员的管理;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管理层实行馆长负责制,庄浪县博物馆管理层人员的产生,由县文体管理中心提名,并经理事会审议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文体管理中心任免。
(三)制定博物馆章程。庄浪县博物馆章程是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载体和理事会、管理层的运行规则,也是县文体管理中心等部门对县博物馆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县博物馆章程明确理事会和管理层的关系,包括理事会的职责、构成、会议制度,理事的产生方式和任期,管理层的职责和产生方式等。章程草案须经文体管理中心等部门审核同意。在此基础上,选派好理事,组建理事会,确定理事长人选,召开第一届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博物馆章程,再报文体管理中心等部门核准备案。
(四)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博物馆外部监督和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机制。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审计、年度工作报告等制度,强化博物馆理事和管理层的责任。建立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探索建立绩效考核评估制度,考核结果作为依法监管、社会监督及经费预算、负责人奖惩、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用人用工、工资分配等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1、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博物馆章程规定导致决策失误,致使博物馆遭受严重损失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的理事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理事的来源具体确定责任类型与内容。
2、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庄浪县博物馆要对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编制年度报告并提交县文体管理中心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本年度发生的重要决策、重要活动、预算执行情况、计划与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财务状况等。
3、信息公开制度。庄浪县博物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博物馆章程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博物馆章程、法人登记事项、主要业务活动情况等应公开的重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绩效考核评估制度。由市文物管理局、文体管理中心等对博物馆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的制度。县博物馆应结合本馆特点,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理事选聘、管理人员任免、财务支出等事项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博物馆党组织要围绕本单位事业发展和中心任务的完成,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支持理事会和管理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博物馆的贯彻执行。
五、配套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博物馆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制。
(二)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管理。创造条件,鼓励社会知名人士、文化艺术界专业人士以及群众代表等以多种方式进入理事会,参与博物馆的决策和监督。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以捐建设施、捐资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捐赠方代表可参加理事会。
(三)推进博物馆财政投入方式改革。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博物馆发展长效机制。探索将博物馆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挂钩的途径,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评,严格资金管理和使用。
(四)探索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以探索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治理为契机,引导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各类服务项目的内涵,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和管理运行模式,打造一批在社会上有广泛影响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切实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在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8月-10月)。建立博物馆理事会建设试点工作领导体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实施阶段(2015年11月-12月)。组织业务培训;建立理事会,制定博物馆章程,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2月)。博物馆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构架建立情况、章程执行情况、制约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关键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县文体管理中心。由县文体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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